潲水油等餐厨垃圾的随意处置不仅会影响市容市貌,还有可能污染环境、滋生病菌。一直以来,长沙县行政执法局严厉打击私自处置、运输餐厨垃圾的违法行为,全力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近日,长沙县公布一例“一案双查”的非法处置餐厨垃圾案件,希望餐饮门店及相关从业者引以为鉴,规范经营。
案情直击
近日,㮾梨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检查时,发现某餐饮门店地下室内存放有8桶潲水油,共149.9公斤。
经调查,门店负责人考虑到厨师周某经济困难,在明知其未取得“收集处置餐厨垃圾行政审批许可”的情况下,依旧将店里的餐厨垃圾交由其处置。
2024年9月,周某正式接手处置业务。其每日用勺子将餐饮店后门旁的潲水桶的潲水油舀出,倒到油桶里,再将收集的潲水油集中存放在门店地下室,直至被执法队员查处。
处理决定
周某未经许可从事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其行为违反了《长沙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长沙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长沙县行政执法局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对其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该餐饮门店将餐厨垃圾交由未取得许可的个人收集运输,其行为违反了《长沙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长沙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长沙县行政执法局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我国法律明文规定,餐饮门店必须及时将餐厨垃圾按照市城市管理行政管理部门约定的时间和地点,交由取得许可的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单位收运,做到日产日清。任何门店及个人严禁私自回收、加工潲水油,也不得私自转卖或用于饲养动物。
此外,执法队员温馨提示各位市民朋友,若发现有人私自运输处置餐厨垃圾,可拨打85252110向长沙县行政执法局进行投诉举报。
法律链接
《长沙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项
在餐厨垃圾产生、收集运输、处置过程中,禁止从事下列活动:
(二)将餐厨垃圾交由未取得许可的单位、个人收集运输、处置或者未经许可从事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
《长沙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第三款
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二)项规定,将餐厨垃圾交由未取得许可的单位、个人收集运输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责令改正,对单位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二)项规定,未经许可从事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责令改正,对单位处30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3000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
当事人有违法所得,除依法应当退赔的外,应当予以没收。违法所得是指实施违法行为所取得的款项。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违法所得的计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