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国建筑垃圾专项整治会议部署要求,今年11月以来,我省住建、发改、生态、资规、公安、司法、交通、水务等8部门联合印发了《海南省建筑垃圾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全域部署开展建筑垃圾专项整治行动。
《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与工作目标,细化整治行动的时间安排与保障措施,重点围绕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源头管理、规范运输、消纳处置设施、存量建筑垃圾治理等5个方面排查整治以及健全信息化监管、开展违规倾倒联合执法等重点工作任务。
我省18个市县(三沙市除外)各自成立建筑垃圾整治工作小组,形成综合执法、环卫、公安、交通等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积极开展多次建筑垃圾执法专项整治行动。11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全省各市县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共计476次、出动2385人、查处问题155项、处罚次数79次、处罚金额51096元。